近年来,怒江州纪委紧盯重点岗位和重要人员,增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完善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着力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强化对“一把手”权利的监督。印发《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强化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工作办法》及《怒江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流程图》,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一把手”权利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规范重要工作程序。针对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查室、组织部等重点部(室)在纪律审查、信访举报、组织人事等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结合实际出台《怒江州纪委科级干部任免流程图》《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等制度,确保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日常监督。对外公布了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流程和受理程序,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怒江州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纪检监察干部“七不准”》,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制定《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党员积分管理表》《怒江州纪委监察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平时考核手册》,重点考察日常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及出勤情况,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效能。(李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