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洪市纪委制定并下发《中共景洪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细则》指出,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学习中心组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方式多样,有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同时鼓励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内容。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委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理论学习中心组或成员学习考核评定等次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市纪委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