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管好“打铁人”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9-16 07:50:30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来,富宁县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系统管理制度机制,强化教育引导、从严监督惩处,管好“打铁人”,严防“灯下黑”。

完善《富宁县纪委监察局绩效考核办法》《富宁县纪委监察局上下班网络签到公示制度》《富宁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任务限时派单制度》《富宁县纪检监察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富宁县纪检监察局家访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以刚性的制度约束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严、实、紧”高要求,严防纪检干部“庸、懒、散、拖”。

坚持周例会学、月初专题学、月末专题考、季度系统集中学习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安排纪检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州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20余人(次),邀请州纪委业务专家对系统内107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执纪者“四个意识”,增强理想信念和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在富宁县纪检监察网站开设举报平台,在委局机关设置岗位人员工作去向牌,在13个乡镇和11个部门设立举报箱,拓宽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对全县107名纪检干部开展岗位风险排查,找出廉政风险点307个,签订《承诺书》107份,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42条。开展系统内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个人自查、支部帮查、常委评查的方式,列出纪检干部纪律作风整改清单47条,整改措施25条;56名实职副科以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个别问题实行对人对点反馈,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实现干部精准向组织晾“家事”“家产”“资情”“资产”。

与各乡(镇)、部门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状,对各级纪委落实党员干部管理、履行监督责任、维护群众利益等7类责任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集中检查,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定期对各乡镇、部门纪委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职不力,作风不严的5名纪检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通过内外施压,压实职责,促使纪检干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