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清单式”工作法调动纪检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布时间:2017-09-11 11:24:21   来源:怒江州纪委

“请大家认真总结上月工作,并把下月工作任务清单表梳理好,按时上报《每月工作进展台账》”这是来自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工作群里的一则通知。

自2017年7月开始,怒江州纪委实行“清单式”工作法,以精神好、学习好、纪律好、服务好、工作好为目标,从常规工作、交办工作、配合联系工作等三个方面入手,围绕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通过传导压力,倒逼工作任务落实,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州纪委书记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副书记对重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办公室、干部监督室适时开展工作计划对账、销账,通过短信、微信、发文等措施进行工作督办、催办,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同时,结合机关制定的干部考核规定和党员积分考核实施办法,实行能者上,庸者下,进行公开化奖惩,对工作效率高、工作落实到位的同志进行表扬,对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的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切实杜绝工作拖沓、塞责推委的现象。注重成果运用,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