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宁蒗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紧密结合宁蒗实际,坚持组织和制度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和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上半年,专项小组按照市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县委深改办的要求,研究出台了《中共宁蒗县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从6个方面明确了今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并制定了改革任务分解方案和“县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台帐”。
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和措施,继续巩固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果,加强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印发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并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上半年问责6件7人。探索建立脱贫攻坚、旅游整治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五类”人员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通知》等文件。继续做好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进一步完善巡察机制,明确工作职能职责,配备了县委巡察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并对照上级要求,筹措组建专职巡察组相关事宜。按照十二届县委届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继去年完成对4个单位的第一轮巡察工作后,今年已完成对5个单位的第二轮巡察,目前对10个单位的第三轮巡察已经启动,同时,认真开展巡察“回头看”,重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对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相继开展了“近两届县纪委委员构成情况统计”“全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情况统计”“县级纪委机关组织建设情况统计”“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情况统计”“乡镇纪委组织情况统计”“县纪委派出机构调研和统计”“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情况”等改革性调研工作材料的上报工作。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在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同时,探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的通报》《关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职责定位,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起草了《宁蒗县纪检监察局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宁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机制,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规范室主任、审查组组长权限,落实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首办负责制、终身负责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严格全程留痕,加强管理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了公职人员和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相互通报、移送处理结果等机制和制度,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马明刚 杨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