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至今,共涉及改革事项27项,截止目前共完成改革事项14项,余下13项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通过改革,贡山县纪委监察局不断从繁重的非主业事务中解放出来,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更加突出,工作业绩成效进一步显现。
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三转”,全面完成贡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内设机构改革以“5+2”的模式进行,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数和总编制数分别达到60%以上,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减少到15个。
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两个责任“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中共贡山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每年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方案,组成由县委领导为联系领导的检查考核组,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在贡山县纪委十一届任期内,实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一遍的要求。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党风政风明显改善。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3件,谈话函询18件(次),开展“红脸出汗”29人,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19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人。
完善贡山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了相关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以党纪党规为尺子,突出“三类重点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件次,立案审查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9件,挽回经济损失81.07万元。(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