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推行“三清单”“三评议”管理 压实纪检干部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7-09-02 14:50:51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大理市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监管方式,着眼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的助推作用,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目标清单、每周工作清单和个人每日清单“三清单”和“一办法”年度绩效考核,以“三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管责任。

推行“三清单”管理。采取年度目标清单、每周工作清单和个人每日清单3种方式,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工作。工作清单由纪检机关各部门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自身的职责和要求自行拟定,并将具体内容、具体目标、工作推进进度和完成时限等绘制成表格式的“作战图”。每周工作清单由纪检机关各部门结合年度目标任务、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安排自行确定,采取条目式,明确每周计划开展的工作和预期效果。个人清单以工作日志进行管理,要求每名干部按照实事求是、一事一记、一日一记的原则,言简意赅,真实记录每天所做的工作和参加的活动,并写明工作地点、工作事项、工作参与者、取得的进展或结果等内容。通过推行工作“三清单”,既强化了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解决好工作谁来抓、抓什么及完成时限的问题,又便于跟进检查,更促进了干部履职尽责。

制定出台《大理市纪委监察局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围绕德、勤、能、绩、廉,从政治学习、拟写公文、工作纪律、值班加班、集体活动、工作出勤、表彰惩处七个方面,结合委局领导、工委和部室负责人、干部职工“三评议”,明确绩效考核量化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列出干部年度考核十项清单,构成绩效考核“拼图”,既使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有章可循,又使绩效考核办法成为促进履职尽责、强化廉洁自律的有力推手。

施行“一季度一评价”和“一年一考核”,把“三清单”完成情况作为纪检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采取评价“三清单”完成情况和落实情况,对照绩效考核办法逐项打分,结合干部职工、部门负责人、常委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综合评议,评定每名纪检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将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在年度目标责任制奖励、评选优秀公务员等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实行“三兑现”,用绩效成绩督促和激励纪检干部创先争优,形成机关内部风清气劲、你追我赶、乐于奉献的良好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能。(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