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坚持问题导向,从干部管理监督的薄弱点入手,坚持“从严”、突出“认真”、紧盯“关键”,切实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制定出台了《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办法》,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召回管理,切实转变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该县还按照比例,随机对50名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抽查核实,对存在少报、漏报、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情况向全县通报,并对3名领导干部作了诫勉谈话处理。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发生。今年廉政审查147人次、22个单位,其中取消干部任用1名。
该县还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经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改非人员日常考核管理,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清理工作,认真排查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违规取酬的行为,切实建立清理规范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清理整改消化工作,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病症,坚持“猛药去疴心不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动真碰硬,确保超职数配备干部按期整改消化。(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