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工作水平,8月25日,保山市纪委举办执纪审查业务知识培训班。
培训邀请了省纪委法规室、保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授课,就如何学习领会和贯彻运用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如何开展好执纪审查工作进行了深刻讲解阐释。
培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执纪能力水平亟待提高。要强化培训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要把培训中所学到的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强化自我约束的有力保障,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监督执纪的工作实效。
培训要求,要继续深化学习,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深入学、经常学、持久学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要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业务学习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要查找突出问题,推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对本单位及本人作全方位、立体式的自检自查,查找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切实解决好“预防什么”“怎么预防”和“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使《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成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的硬约束。坚持学以致用,奋力拼搏抓好当前各项工作。要认真对照下半年工作任务清单51项具体工作,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在具体工作中,要时刻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对标对表,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切实解决“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案管室主任,各园区纪工委书记、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参加培训。(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