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采取“随机抽签、无纸发言”的办法开展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7-08-28 07:29:38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纪委印发《德宏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实施细则》,旨在树牢“四个意识”,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州纪委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党性修养和理论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队伍。

《实施细则》分六章21条,明确了组织、任务、学习内容、形式、要求、管理、服务、保障等;突出德宏纪检监察特点,紧扣“全员学习”要求,把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局副局长、州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州纪委机关各部门、各派出(驻)机构负责人全部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关注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杂志等媒体作为中心组学习的载体;对集中学习研讨,明确采取“随机抽签、无纸发言”的办法,不事先指定发言人,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个个都是发言对象、人人都要带着学习成果参加集中学习;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带头落实“全员学习”制度,带头参加“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学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确保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质量、效果。

为保证学习的频次,明确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并在州级以上媒体发布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据悉,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等进行了专题理论学习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