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贯彻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做到“四个到位”

发布时间:2017-08-28 07:39:15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落实好省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着力推动全州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楚雄州采取有力措施,“四个到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思想认识到位。州纪委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是贯彻党章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的“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精神的重要举措。“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此,州纪委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向州委政府领导汇报沟通,并先后多次召开州纪委常委会,对落实省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针对贯彻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不及时、认识不到位以及由于干部储备不充分而导致选拔视野不开阔、选择范围不广”等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大胆探索,切实推动“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在全州的贯彻落实。

制度配套到位。组成由3位州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工作组对10县市纪委监察局和14家州直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建设开展调研考察,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州委研究于2016年5月印发了《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州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办发〔2016〕9号),《办法》明确了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州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以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门为主,并对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州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的人选条件、干部来源、提名考察办法及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要求。同时,还研究制定了县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制度化和规范化。

制度执行到位。两个《办法》出台后,州委结合县市换届工作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各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的的提名考察中认真落实好两个《办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高标准严要求紧扣提名考察“关键环节”,选好配强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同进,严格执行好《县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干部交流任前谈话制度》等制度。2016年5月以来,州级从纪检监察系统外选拔任用州纪委书记1名、纪委常委1名、监察局党外副局长1名;10县市从纪检监察系统外选拔任用县市纪委书记1名、纪委常委1名、监察局党外副局长1名,64名系统外干部交流到纪检监察系统内任职,68名纪检干部交流到系统外任职。

人才储备工作到位。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州纪委监察局建立了35岁以下的委局机关公务员人才库,有意识地抽调到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等综合一线部门进行跟班学习锻炼,让纪检监察干部经过多岗位交流历练。各乡镇纪委、县级部门各纪委(纪检组)将年龄在3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公务员纳入纪检监察人才库队伍,时时进行更新。州县纪委监察局抓住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中,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机关行政编制,使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主业机构占80%以上。结合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提拔交流使用了一批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业绩突出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同时,根据纪检监察业务的实际需要,将系统外熟悉办案、法律、财经等专业知识的业务骨干吸收充实到县纪检监察系统,把综合素质较强、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时间长的干部推荐到其他单位或岗位任职。通过强化干部储备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了干部交流使用的渠道,进一步激发了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王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