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举办全州审理工作专题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7-08-27 07:33:48   来源:大理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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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纪委监察局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

日前,大理州纪委监察局举办全州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针对审理工作中如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及审理工作中应注意和把握的问题作专题辅导。

培训从新旧党纪处分条例的运用问题、违纪行为定性表述问题、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的运用问题、阅卷笔录的制作问题、基层党组织意见的收集问题、事业人员处分问题六个方面为作了业务培训。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案件审理工作程序,规范审理文书。

专题业务培训对下步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悉心领会审理工作的重要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新要求新内容。进一步细化程序,将案件质量视为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和生命线。强调党内审查特色,对审理报告的撰写、审议、征求意见等提出明确要求。注重保护党员申诉权利,重视申诉复查工作。要发挥关口作用,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坚持严实深细和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依规依纪审理案件,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全面审核,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重心要由“法”转向“纪”,要更加细化、更加严格。对于在运用“四种形态”方面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既要坚持依纪依规提出审理意见,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杨培先 黄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