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加强队伍建设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8-10 07:34:06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玉溪市通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先争优、“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作风和纪律建设要求,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坚持深化“三转”,切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聚焦主业的要求,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优化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装备设施和经费保障,工作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市、县两级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着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清理专项活动,公务用车改革,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切实做好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2013年以来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调训98人次、省纪委调训120余人次,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清理整顿纪检监察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问题。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及时从严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防、早提醒、早处置。2015年以来,市县两级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10件,涉及9人和1个集体,市纪委监察局约谈干部2人。(施立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