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并举”全力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28 10:38:17   来源: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委

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委根据省委组织部文件《关于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采取高位推进、广泛动员、创新形式、强化管理的措施,为每名党员建好“身份证”,确保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并对实际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条不紊进行。同时,制定《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在工作方案里将工作任务逐条细化,明确信息采集的工作步骤、填写要求、注意事项和完成时限,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全面、规范、准确。

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泛宣传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下发文件、微信和电话通知等途径,深入宣传发动,确保将采集工作的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党员。

创新形式,多元采集。针对各支部党员构成成分复杂的现状,创新采集形式,由机关党委统一导出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各支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对于离退休的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党员进行上门采集,对于在职的党员分时段进行采集,对于流动党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采集。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信息采集由本人亲自填写,支部审核。初核后的采集表统一由机关党委收集、复核,对于党员入党时间存在不确定的情况,指派专人到省委组织部信息处和省纪委组织部调阅党员的组织人事档案进行确认,对于实际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的情况,专门调阅了组织认定进行确认,并在一人一档上进行标注,确保党员“身份证”的准确性。

加强管理,严格把关。为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机关党委严明工作纪律,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真实、准确。同时,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挑选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工作人员对各支部上报的信息采集表进行认真复核。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确定1名同志主抓信息采集工作,对党员身份严格确认,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强化保密意识,除系统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党统专用电脑,涉及党员个人信息,未经批准,不得泄露。

目前,委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复核、录入完毕,相关人员正在进一步核对确认和加紧上报中。(省纪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