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采取五项措施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7-20 07:35:06   来源:楚雄州纪委

双柏县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切实扛起监督责任,采取五项措施,纯洁队伍,严防“灯下黑”。

严把入口选“苗子”。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制定出台《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等制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门槛;严把入口关,注重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落实科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凡进必核、干部档案凡进必审、信访举报凡进必查,确保选配德才兼备的干部。

强化教育奠“根基”。围绕中央省州纪委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学习交流活动,筑牢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防线,拧紧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突出业务交流。每月举办1期“业务讲堂”,由部室、工委轮流讲业务,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素养;采取观看先进典型专题片、道德模范现场讲述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工作督察办法》《纪检干部问责办法》等制度,建立纪检干部廉政家访制度,定期开展廉政家访,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今年以来,共开展业务讲坛12期,并对53名纪检干部进行了家访。

加强监督精“抚育”。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做好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强化对纪检系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定期报告。督促纪检干部按时、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加强与组织、信访、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线索情况;实行乡镇、部门纪委书记每半年向县纪委常委会议报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相关问题。今年,97名纪检干部报告了个人事项。

咬耳扯袖扶“歪树”。开展分级约谈。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对乡镇、部门纪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进行1次约谈,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约谈分管部门、纪工委负责人,部门、纪工委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约谈下属纪检干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实行专项督查。结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重点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典型案例的研判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

纯洁队伍治“病树”。认真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挥执纪审查工作的治本功效和警示教育功能。今年以来,将1名不适于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干部调离岗位,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刘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