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采取“训、教、学” 提升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

发布时间:2017-07-18 15:12:10   来源:昆明市纪委

“我原先对纪律审查工作业务不熟悉,政策界线和办案程序模糊不清,到纪检室经过3个月的学习实践,参与查办案件2件,现在已基本掌握执纪审查的程序、要求和一些简单的办案技巧。”一名到县纪委跟班学习的同志说道。

为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消除基层纪委自办案件空白点,今年以来,富民县加强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指导力度,采取专业“训”、上门“教”、跟班“学”的方式,全面提升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上半年基层纪委(纪检组)立案审查12件12人,各基层纪委(纪检组)立案审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专业“训”,提高业务能力。针对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工作业务不精、运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把握不准等问题,县纪委及时组织开展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培训6次,召开基层执纪审查专题会议9次,及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业务指导。培训邀请省市纪委相关领导为基层纪检干部进行授课,重点讲解《规则》和省纪委贯彻《实施办法》,要求基层纪委(纪检组)严格按照《规则》开展执纪审查,学深学透《规则》,用《规则》指导监督执纪全过程。认真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用好手中戒尺,正确把握“六大纪律”,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为基层党员干部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上门“教”,及时给予指导。要求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需及时报告,由县纪委安排纪检监察室干部及时到基层上门指导,特别是遇疑难复杂案件时,县纪委专门安排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全程跟踪指导,协助办理,帮助基层纪检干部找出问题线索突破口,共商办案技巧和方法,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查基层扶贫领域贪腐案件和“蚊蝇”式微腐败案件,有效维护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跟班“学”,强化实践运用。为快速提升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县纪委完善学习轮训制度,要求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分批安排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轮训,按照“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要求跟班学习人员参与到具体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学习执纪审查业务,时间为3个月,使基层纪检干部从具体案件查办中,学习掌握执纪审查工作要点、原则、程序和方法,相关证据的整合、运用等具体业务,为基层纪检干部现场操作及时释疑、解惑,切实增强基层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执纪审查业务技能,强化《规则》的实践运用,现已培训基层纪检干部11人。(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