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从严从细管住管好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7-07-10 07:37:46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红塔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制度规定,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格依纪依规查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用严的纪律不断自我净化,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夯实责任,严格管人盯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干好事、更要管好人的担当意识,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纪委自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把严格防止和及时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不放。坚持网格化管理,明确区纪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负总责,委局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委部室、所联系乡(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直抓直管。在日常工作落实中,由区纪委副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区纪委组织宣传部负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通过逐级明确责任、层层压实担子,切实做到了监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能够及时精准处置,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能够严查快办,形成了从严从细管住管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机制。

预防在先,促进遵规守纪。把“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全过程,狠抓日常教育,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反复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等典型案例专题片,撰写心得体会,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引以为戒,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习省市纪委制定的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牢固树立遵规守纪和时刻接受监督意识,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了不敢、知止的氛围。

紧盯问题,规范线索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问题线索受理及处置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坚持每月从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举报和其他室开展监督检查、执纪审查掌握的情况中收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每一个线索,第一时间由区纪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和承担监督职能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分析研判,按照轻重缓急和问题性质,提出处置办法。同时,按规定要求,对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报告备案,积极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

挺纪在前,严肃执纪问责。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动辄则咎、常管常严、真管真严,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与其他党员干部一视同仁,坚决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依规依纪严肃查处。1至6月提醒谈话纪检监察干部7人次。通过严肃执纪问责,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促使大家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陈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