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采取措施 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回炉再造”

发布时间:2017-07-07 07:42:49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和整治“慵、懒、散、慢、浮”等问题,动真碰硬叫板“不作为”和“乱作为”,文山市采取“五化”措施,积极开展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

完善机制,管理工作制度化。制定下发《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和《文山市不胜任干部召回管理工作相关问题解释》等制度。市委召回办通过各级各部门按月、季上报的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动态掌握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召回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向惰政问责,向懒政宣战,使得干部召回工作步入常态化。

加大督查,召回工作常态化。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市属各部门把开展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同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在各部门建立召回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月报季报制度,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每月30日前以动态形式上报召回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压紧压实“一把手”管干部带干部的主体责任,实行召回“零报告”制度,对单位认为没有召回对象的,“一把手”签字上报“零报告”后,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重点督查监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采取平常督查与明察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若发现工作任务落实不好,干部作风涣散、纪律松懈,或者是存在有意瞒报行为的,立即对“一把手”进行召回。

公开宣传,接受监督社会化。对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积极纠正干部职工对召回管理工作的错误认识,广泛收集和挖掘召回管理后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选树典型,对召回的不胜任现职干部职工的召回名单、召回事由在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的反映和举报。

明确目标,问题干部重塑化。实行干部召回的目的不是处分干部,而是采取组织管理措施让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对自身存在的作风之弊和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扫除,是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的预警机制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关爱机制。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回炉”只是手段,“锻造”才是目的,让干部“回炉锻造”,帮助其知耻后勇,看清自身问题、明确奋进方向,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让召回干部在“淬火加钢”之后,重新焕发出激情,以甩开膀子拼命干的干劲“撸起袖子加油干”,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和人民的考验与检验。

强化教育,结果运用合理化。通过理论培训与军事管理和训练相结合,对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职业素养等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教育。培训期间,学员的理论考试考核、考勤考核和心得体会考核中的一项不合格的均视为本次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转入实践锻炼阶段进行实践锻炼,并将再次“回炉”参加下一期培训。安排被召回管理的干部参与组织安排期限为3个月的相关工作,实践锻炼期间被召回管理的干部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职责,由接收单位负责管理;回原工作岗位试用的被召回管理的干部,工作试用期间,工作职责由所在单位重新确定,并进行管理。市委召回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实践锻炼或返回原工作岗位工作试用期间,负责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跟踪了解。实践锻炼或返回原工作岗位工作试用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反映良好的,由组织按相关程序安排回原单位履职或取消试用。反之,则按情节轻重和相关规定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免职留级、降职降级、待岗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处理。

截至目前,文山市第一批被召回管理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共18名,其中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职工14人。被召回管理的不胜任现职干部中有的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的,有的是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经常迟到早退作风漂浮的,有的是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有的是驻村扶贫工作期间脱岗离岗屡教不改的,有的是履职尽责不力、工作推诿扯皮、“为官不为”等。(杨云林  龙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