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30余项制度扎紧织密管党治党的“笼子”

发布时间:2017-07-05 07:35:23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年来,芒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该市紧盯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出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着力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的责任体系,使责任更明确、要求更具体、措施更有力。

出台《芒市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助推和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个体作用,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助推和倒逼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担当有为,以积极的态度和严实的作风,促进芒市跨越发展。

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管党治党责任的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抓早抓小,出台《芒市干部约谈工作流程》,围绕“对谁谈”、“几人谈”、“怎么谈”、“谁来谈”、“谈什么”分别对约谈对象、约谈方式、约谈种类、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2017年第一季度,共开展谈话435人次,其中,常规性谈话413人次,处置性谈话7人次,调查性谈话18人次。

同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出台《芒市纪检机关执纪审查时限预警工作办法》《芒市纪律审查场所管理办法》、《芒市纪律审查场所应急处置预案》等管理规定,严格纪律审查程序,完善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场所的管理使用,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2017年1-5月,共使用谈话室进行各种执纪审查谈话114次。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势在必行。芒市一系列制度文件的出台,织密了监督执纪的网络,夯实了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释放了制度的刚性力量!”芒市纪委负责人表示。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出台《关于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芒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等30余项制度文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堵塞制度漏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