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瑞丽市纪委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的同时,将审查安全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落实好执纪审查安全各项措施,把执纪安全做深、做细、做实。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意识,坚持每年2次以上专题研究部署依纪依规安全执纪工作;坚持执纪安全常态化教育,对执纪审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保密纪律、业务等培训。今年以来,开展执纪安全审查典型案例学习5次,开展保密纪律学习教育1次;开展执纪业务学习讨论10余次;组织执纪业务培训2次,组织开展案例剖析课堂1次,进一步提高了执纪安全意识,增强了执纪水平。
完善制度做好安全保障。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今年6月,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瑞丽市纪委谈话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3项制度,对案件执纪审查过程中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陪护队伍管理等提出规范化操作要求,从小节、细节等方面约束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文明办案、依纪办案、安全办案。
签字背书压实安全责任。坚持每年签订执纪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把执纪审查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与机关各室(部)、各派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签订了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共29份,确保对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有效管控。
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8个乡镇(农场)开展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检查,通过实地考察、现场交流的方式,对各乡镇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建立,谈话场所硬件设施,开展谈话工作情况4大方面33个要点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完善整改,进一步规范乡镇(农场)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
设施建设加强安全防控。推进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加强谈话场所的使用管理。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升级谈话室安全措施,对整个谈话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处理,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执纪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强化监督确保安全落实。建立主要领导对执纪审查安全负总责、分管执纪审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安全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案件监督管理室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切实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50余次。(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