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出台《办法》 加强和规范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建设 

发布时间:2017-06-26 07:38:06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曲靖市纪委为适应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需要,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守纪律的纪律审查人才队伍,出台《纪律审查人才库建立和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借调纪律审查人员的管理,实现纪律审查人才资源共享,合理规范使用纪律审查人员。

《办法》明确,要按照“政治立场坚定、敢于政治担当、工作实事求是、熟悉党纪法规、遵守保密纪律、审查经验丰富”等要求,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纪律审查人才;人才库人员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部门以及市属有关部门推荐,经市纪委监察局审核后进入人才库,因调离、退休或违反审查纪律、保密纪律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纪律审查人才的,退出人才库。人才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人才库人员优先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办法》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才库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对相关信息予以及时更新;人员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避免从同一个地方或部门借调多名人员或长时间借调人员;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重点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和政策理论、业务技能培训。借调部门负责对借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进行纪律审查和保密纪律教育,对落实纪律审查安全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要依照职责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工作。借调部门安排借调人员工作要符合相关规定,并建立责任制,承担借调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借调部门负责人对借调人员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加大对借调人员教育管理力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组负责人为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借调人员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审查组要设立临时党支部,在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办法》还对纪律审查人才的基本条件、借调程序和工作中的保密纪律等作了明确。(伍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