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6-25 16:43:21   来源:曲靖市纪委

每天上下班都要签到登记,外出要提前请假审批和报备,每个月由纪委常委带队对机关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个人的出勤情况每季度公开并纳入每月的党员积分和年度公务员考核内容……今年以来,富源县纪委固化“正人先正己”思想,强化监督执纪内部防控措施,锤炼严细深实工作作风,严防“灯下黑”。

为促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真正将之作为约束监督执纪权力的“紧箍咒”,监督执纪工作的“指南针”,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富源县纪委4月份制定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围绕问题线索管理权、执纪审查权、执纪审理权、执纪监督权、干部任用权、综合管理权等六个方面的权力,对照岗位职责进行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并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切实将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针对个别干部作风懒散、上下班迟到早退等问题,制定出台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接访受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要求,细化了事假、婚假、病假、公休等各种假期的请销程序和手续。修订完善了约谈、警告、降级、撤职等8项处理措施,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修订完善车辆使用和管理、财务报销和管理等8项制度,严格执行落实。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把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触角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为纪检干部划定“红线”和“雷区”,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使遵规守纪成为纪检干部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自觉。(刘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