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对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谎报、在外逗留”等情形将严肃问责

发布时间:2017-06-21 07:36:23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福贡县纪委着力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建立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组织纪律,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

要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出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委局机关各室(部)主任每日向办公室报告次日行程安排,出差、出访、离岗休假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县的,需向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报告或请假,并提前2天向县纪委办公室书面报备。

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日常请示报告制度结合起来,要求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外出须填写外出报备登记表,并注明外出事由、时间和地点,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纪委书记请示报告。

该县将切实抓好对纪检监察干部外出事项的监督抽查,对发现虚报、谎报、逾期不归、在外逗留以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情形将严肃问责,做到从严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将不认真遵守请示报备制度、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坚决清理门户。(何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