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筑牢防腐“大坝”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6-21 07:46:07   来源:玉溪市纪委

新平县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把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摆进去,多措并举,筑起纪检监察干部“防腐”大坝,形成监督链条,严防“灯下黑”。

集体“晒家底”,拧紧“螺丝钉”。加大自我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30余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齐齐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向组织自亮“家底”。集中填报后,联合组织人事、审计、公安等部门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从严从实比对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准确综合研判。对于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者不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格按照规定从严处理,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同时严格坚持“凡提必核”的原则,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当选”。

组建“侦察兵”,铸造“好标兵”。根据作风建设和工作要求,抽调系统内业务素质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唱黑脸”的11名干部组成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督查组,深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定期不定期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县纪委科室、派出纪工委,督查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和作风情况,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监督执纪上的“尖兵”,遵守纪律上的“标兵”。

拉起“隔离带”,织牢“安全网”。在盯住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的同时,积极了解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不仅关注工作作风,也关注家庭家风,消除监督的“盲区”和“死角”,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发挥在构筑家庭廉洁防线方面的独特优势,共同建设良好家风。在提拔干部时对配偶进行“双谈”“双签”,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当好“廉内助”,筑稳拒腐防变第一道大坝。(龚文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