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构筑“六大体系 ”提高执纪审查能力

发布时间:2017-06-19 07:32:10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执纪审查能力,强化执纪审查安全,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深入研究,探索构建了“六大体系”。

构建教育培训体系。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编订印发《中央、省、市执纪审查安全文件汇编学习手册》40余份。加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中关于执纪审查安全要求的专题学习,强化对执纪审查安全相关新要求、新规定的系统性学习。积极协调市医院、消防支队,开展覆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急救抢救、消防处置现场演练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在执纪审查中处置突发问题能力。

构建责任落实体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组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领导组,结合实际印发《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明确执纪审查安全职责的通知》文件,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清晰、职责明确。

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探索建立了安全防范“一谈话”、“一预案”、“一方案”、“一检查”“一通道”的“五个一”防范机制,对执纪人员实行岗前或案前安全谈话,案前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方案,对谈话室、办案点等场所提前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应急抢救绿色通道,为执纪审查安全提供后盾支持。

构建监督管理体系。出台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监管办法》《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督查方案》等规范性制度,探索建立重点案件、重要对象安全监管档案,印发执纪审查安全检查流程图,做到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监督,确保执纪审查安全在监督中得到保障。

构建基础设施体系。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进市级办案点和谈话室升级改造建设,加强全市11县区标准化谈话室的改扩建工作,完成了全市143个乡镇(办事处)中128个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覆盖率达90%,2017年底将实现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全覆盖。

构建考核评价体系。出台《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全市和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相应建立常态化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强化检查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并针对存在问题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吴道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