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修订11项制度113条细则 强化纪检机关内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7-06-18 07:46:21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察局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和“尖兵”,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集体学习,认真制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开展1至2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2个《准则》4个《条例》,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10次。抓好个人自学,制定了24篇重点学习篇目,内容涵盖相关会议精神及必学书目,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在参加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每天坚持自学1小时,并做好读书笔记,委局领导每季度随机抽查干部职工学习笔记,使学习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暨纪检监察信息业务培训2期,纪律审查及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各1期,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10余人。举办巡察业务培训2次,培训130余人。组织2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在线学习培训,组织到省纪委培训1人,到市纪委培训2批次计32人次。

强化队伍建设。今年以来,调整7名干部到纪检监察系统任职,交流到系统外的纪检干部4名。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严格按照规定考察配备了因人员变动空缺的4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和3名纪检专干。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和上下班纪律,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内部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动态情况的管理,加强对机关各部室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严管厚爱打造过硬队伍。

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修订实施了纪检监察机构11项制度办法,包含议事决策、重大事项报告、保密、文印及印章管理、请休假管理、出差下乡管理、干部职工外出审批报告、固定资产及公物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维护管理使用、公务接待管理、财务管理等办法共113条细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