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了30名纪检监察干部,以行动诠释使命担当,以纪律为尺度,把监督的“探头”擦得更亮,严防“灯下黑”。
严教育,给精神补“钙”。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手段,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精神层面上补“钙”。在市级行政中心办公楼、市级行政中心地铁站等地建了廉政文化长廊;在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中安排专题党性教育内容;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系统违法乱纪的反面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干部;建成全国首家纪律教育基地,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观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利用昆明市党风廉政网、“昆明廉博”微博、“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党纪、传播廉洁、举报监督。
严培训,培养“行家里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培养执纪监督问责的“行家里手”。近三年来,先后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共计6366人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中纪委3个培训中心调训55批164人次;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廉政新规定知识竞赛、知识测试以及专题业务研讨活动。此外,还安排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相关部门跟班学习;定期安排各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轮流到市纪委跟班学习。
严管理,自律他律相结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带头践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各项党纪法规。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一方面,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暨支部书记述职会,层层传导压力。另一方面,不定期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严用人,为队伍注入新鲜“血液”。通过公开遴选、提拔、交流等渠道,配备了一批精通纪检监察业务、为人正派、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充实、优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近三年来,市纪委先后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遴选公务员13名,新配备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40名、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45名,交流70名;优化调整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59人。
严监督,防止“灯下黑”。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必须确保监督执纪权力不被滥用,防止“灯下黑”。市纪委各部门认真查找本部门涉及的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不定期对各部门领导进行轮岗交流,不定期调整各个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单位;积极健全完善各项防范廉政风险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唐丽 杨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