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丽江市纪委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纪律约束等措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思想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下发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严格学习制度。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举办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培训班,市、县(区)、乡(镇、街道)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受训。组织110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石鼓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市纪委常委班子分批为纪检监察干部上党课9次。进一步坚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出差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使用等1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干部职工外出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请休假程序;出差审批程序;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范围、管理办法、基本原则、管理部门、收费标准、保障措施等;公务接待范围、接待办法、接待标准;财务审批核销程序;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等,以严明的制度管理促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加强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培训、跟岗锻炼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升综合素养。建立了纪检干部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学习结束后,要结合工作实际向委局全体人员传达汇报学习成果,达到了一人学习,全委受益的多赢效果。同时,组织好内部业务培训班,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培训夯实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理论基础,提高执纪质量和工作效率。今年来,围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举办全市执纪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县区开展宣传工作业务培训,300余名通讯员、信息员、网评员受训。同时,选派6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工作业务培训。
加强纪律约束。坚持挺纪在前,常态严管绝大多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以更严的纪律划“红线”、定规矩,在日常办公、出勤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严格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那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约谈、提醒、诫勉和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对全市4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执纪审查空白的纪委(纪检组)进行约谈。1至5月,先后对纪检干部工作作风和会纪会风督查41次,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2人次,违反上班纪律诫勉谈话2人次。(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