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大理州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谈话设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审查人员管理,进一步强化审查安全。
加强执纪审查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谈话点安全工作的规定》标准,州级改造建成规范化办案场所。全州12县市纪委及乡镇均已建成标准谈话室,进行室内设施安全化处理,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谈话区域实行全覆盖实时监控,谈话期间开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县级以上谈话室配套相应的医疗、餐饮、备用电源、消防等安全保障设施。
健全完善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州纪委印发了《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安全工作规定》,对严格谈话审批程序,做足谈话前准备,认真落实谈话对象安全接送责任,加强谈话过程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谈话对象权利以及加强安全工作请示报告等方面作出严格制度规定。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严格审查决策,规范程序流程。各级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谈话室管理、谈话室使用审批、谈话对象接送登记、执纪审查岗前安全培训、执纪审查保密纪律等制度。
强化审查期间安全保障。采取审查措施的案件严格按照省纪委要求,逐级审批备案,统一到州级办案点组织实施。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岗前安全培训,定人定岗,与辖区派出所、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单位部门联系建立绿色应急通道,实行治安巡查、医疗驻点、食品留样抽检等制度。实施24小时定班监督和随机重点督查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现场督促解决,实行每周小结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小结分析和整改。
严格“走读式”谈话风险防控。按照《谈话安全工作规定》组织实施,谈话前拟定谈话提纲和安全工作方案,检查谈话场所安全情况,了解谈话对象健康状况,落实谈话对象安全接送责任,加强谈话过程的安全管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好归档存查。
加强执纪审查人员管理。州纪委建立了办案人才库,州级共入库办案人才46人,各县市也建立了办案人才库,共入库人才202人,各级定期对入库人员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办案纪律、办案责任,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州、县市多次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业务培训,派员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监督执纪业务培训。(杨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