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大理市把“零事故”目标,作为执纪审查工作安全的生命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的25件立案审查实现了文明办案、安全办案。
强化办案安全责任。通过年初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明确执纪审查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市纪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联系办案部门签订年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21份,明确市纪委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重要领导责任、办案部门的直接责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构建分级管理、各尽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同时,将安全文明办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严格按照“各乡镇每年必须有自办案件”的要求,全部实行“乡案县审”,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力求工作新突破,1至6月,乡镇纪委立案13件13人。
强化办案安全程序。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和执行的各项规定程序,在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违纪问题后,经案件分析会集体分析排查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初核,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的,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开展案件调查和审理,确保查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处理恰当。1至6月,安全查办各类违纪案件25件。
强化谈话制度管理。大力开展谈话室规范化建设,于2015年9月建成集3间谈话室、医务室、监控室为一体的标准化谈话室;制定出台《大理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大理市纪委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拟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和执纪审查工作的意见》,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执纪审查程序,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从保密措施、出入登记、饮食管理、电子监控等方面作出规定,加强谈话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安全隐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1至6月,19名违纪干部在谈话室进行了安全谈话。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日常预防和应急演练。有计划地组织执纪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和陪护管理知识学习培训,使广大纪检干部熟知办案工作规程和陪护流程与制度,避免玩忽职守、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的办案安全事故。制定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分批组织办案人员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办案人员对突发情况实施有效管控的能力,尽力减少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4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执纪审查业务培训,对市纪委、乡镇纪委的68名办案人员进行了办案应急知识学习培训和预案演练。(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