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架起“无影灯”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6-04 08:42:16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纪检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中,澄江县纪委按照“职责风险清、家底数据清、公务行迹清、私人事务清”的要求,强化内控机制,加强自身监督,架起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言行“无影灯”,严防“灯下黑”。

履职风险清。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定,围绕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综合协调等各个工作程序和环节,明确职责内容,编制工作流程,梳理开列监督执纪负责清单,划出“红线”,使纪检监察干部心存风险,做到不敢冒险,确保干事保险。

家底数据清。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在变动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备,及时归档,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实行审签制,层层落实监督责任,确保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公务行迹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考核,细化履职目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做到月计划、每周评、当日清,制定考勤查岗、外出报备和位置分享报告制度,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过程可控、可查、可监督。

私人事务清。与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倡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庭成员做到“四过问”,即配偶收入明显反常要过问,配偶带回高档物品要过问,配偶经常不在家吃饭要过问,配偶经常晚归要过问。做到不给配偶造成一句“闲话”,引来一点“是非”,收下一事“请托”,做好公正廉政执纪的坚强后盾。(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