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原文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五一节”期间“外出报备”及抽查情况的通报》,对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提出严格要求。
会议指出,要严明纪律规矩,全体干部职工要针对《通报》反映出来的问题,从严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重点落实好干部职工离岗时间、所到地点、事由等报备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各项值班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掌握领导干部去向及联系方式,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联络畅通、指挥顺畅,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会议强调,要加强干部职工外出请示报告和报备工作,干部职工外出必须提前按管理权限向负责领导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绝不允许一报了之,绝不允许先斩后奏,绝不允许请“霸王假”,绝不允许自行其是。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出访、学习、培训、研讨、参会、汇报工作、离岗公休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委局相关规定报告和报备。相关负责同志、组织部要切实负责、认真履职,严把报告和报备审核关。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有工作任务召之即来,外出期间改变外出计划要第一时间向负责同志和组织部报告。
会议要求,对干部外出报备工作,一方面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共同做好市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执行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市纪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和规矩面前绝不含糊,坚决树好标杆和表率作用。(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