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多措并举建好“村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2 07:34:58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年来,德宏州通过强队伍、建制度、提素质,在村级纪检组织队伍建设、职能作用发挥、履职能力提升方面下功夫,积极打造敢为群众代言、办事的“村纪委”,让群众身边的监督硬起来,全州村级民主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选优配强队伍,亮明身份能监督

在每个村委设立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2名监督委员、每个村民小组设立1名村务监督员,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州所有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中设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整合监督力量,推行行政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员“一肩挑”, 严把资格关、程序关、纪律关,选好人、配强班子。严把党龄、文化程度、群众基础等资格 “关口”,以2016年换届选举为契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威望高、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年龄学历合适,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同志选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为村总支纪检委员,从入口上保障人员的能力素质。目前,全州2435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均配备一名纪检委员,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151人,其中:党员1084人,占94.18%;40岁以下459人,占39.88%;高中及以上学历306人,占26.59%。严把程序关,按照民意推荐、严格考察、培训上岗等程序,实行村务监督委员村推-乡审-村选的选配模式,规定村级纪检委员必须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严把纪律关,探索实行村务监督委员、纪检委员任职回避,除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外,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防止“同体监督”“亲戚监督”。

理顺工作关系,明晰职责会监督

围绕有效履职理顺权责关系,着力推动村级纪检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明晰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由村党总支领导、业务工作由乡镇纪委指导的双重领导工作机制,对于搜集到的问题线索,可随时向基层纪检组织反映。认真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监督权、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权,主要履行对村务决策过程、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以及做好“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等方面的职责,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职,大胆监督,着力构建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大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如,梁河县平山乡天宝村纪检员发现该村在实施扶贫安居工作中存在问题,便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乡纪委进行反映。经查,天宝村主任罗仁春虚报套取扶贫安居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项目补助资金,罗仁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盈江县铜壁关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连絮在第二轮脱贫攻坚“回头看”中,发现本村有12户已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户不符合识别标准,督促召开村民代表会,采取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评选,对评定结果进行造册和严格规范公开公示,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删除,让识别结果得到了群众认可。

提升履职能力,规范工作善监督

建立学习培训和工作例会制度,进行专题辅导,解决监督能力的问题;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村监委主任定期向镇纪委报告,对一些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解决事后监督和监督不力的问题。解决规范监督的问题,采取集中与分片的方式,全州各县市、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村务监督“单兵作战”实战训练,提升监督水平。如,芒市勐戛镇利用“短信群发”功能对各监督员进行政策宣传与法律法规介绍,内容简练、易记,让大家在农耕小憩之余也能背一背、记一记。瑞丽市实行月会制度,各乡镇每月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集中学习,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同时,根据实时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会计知识、“三资”管理、社会保障等知识培训。盈江县各乡镇纪委通过分片联系、下村指导等方式,掌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强化业务指导,提升监督针对性。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敢监督

重视配套建设,以“六有”即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督有制度、监审有公章、工作有台账、经费有保障为重点,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保障村监委会成员的权利,规定监委会主任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强化镇、村两级的责任,将村监委会建立和运行情况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村“两委”真正重视、支持村监委会工作。如,瑞丽市每个村务监督委员工作经费按每年2万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2016年换届后新任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连任的每人每月1750元。芒市制定下发了《芒市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执行财务开支票据要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盖章,进一步凸显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盈江县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纳入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监督职责履行、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日常考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民主测评,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村务监督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由各乡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通过不断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及时打开了群众身边预防腐败的“探照灯”,2016年以来,全州201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向乡镇纪委反映问题线索71条,48条查证属实,20条立案审查,纠正村“两委”违纪违规事项16项,督促村“两委”及时解决突出问题71个,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村“三委”“四职”干部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的良性互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杨珍珍 晋丽娜 沙正本 尹玲娟 李加清 赵娟 岳璐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