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制定《办法》 建立和加强核心通讯员管理

发布时间:2017-05-31 07:45:26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核心通讯员新闻宣传工作能力,大理州制定《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核心通讯员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按照《办法》要求,大理州纪委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核心通讯员人才库,由各县市、州委巡察联络办、机关各部门、各派出(驻)机构按具备条件推选后组成,目前已有38人原则上核心通讯员1年内不作变动。

同时,《办法》明确了核心通讯员职责任务和工作纪律。 认真负责做好全州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及时掌握中央、省州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按要求及时向州纪委宣传部报送。要求核心通讯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理论知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由州纪委宣传部负责适时对核心通讯员队伍组织学习和培训。建立QQ群学习平台,供通讯员学习交流。要求严格工作纪律。严守党纪党规和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对新闻宣传稿件报送需逐级审核把关,做到内容准确、表述严谨,严防报道内容失实。涉及案件和重大、敏感事件的稿件,未经领导审核一律不得擅自发布。

对核心通讯员考核作明确规定。由州纪委宣传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实行淘汰制。全年在省级以上重点考核计分的媒体“零报送”或被“零采用”的通讯员,将被淘汰,并由州纪委宣传部通报到通讯员所在县市纪委或所在单位。州纪委宣传部根据每年核心通讯员写稿及用稿情况,评选出优秀通讯员给予表扬。每年对核心通讯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计入个人档案。(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