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推进乡镇纪委队伍建设 增强内动力

发布时间:2017-05-24 07:49:2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持锤炼基层执纪“铁军”,划清乡镇纪委履责“界线”,深入推进乡镇纪委履职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配纪检队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抓住换届契机,优化乡镇纪委人员配备,确保从素质过硬、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优秀干部中提拔。不仅在人数、职数上配齐配够,还注重年龄结构的改善和文化程度的提升,为乡镇纪委履职尽责提供坚强人力保障。目前,全县12个乡镇纪委班子全部配齐,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共计37人,平均年龄34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28人,占总数的76%。同时,配齐了12个乡镇纪委副书记,切实增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

“学”强本领素质。从全县各乡镇纪检干部中抽调人员到县纪委各部室跟班实训,以快速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及时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开办纪律审查、信访举报、廉政宣传教育及预防腐败工作等专题讲座,邀请市纪委等上级部门工作经验丰富的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给乡镇纪委干部进行全面专业辅导。通过施甸纪委监察局网站、微信平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微信群等,开设理论业务学习和交流专栏,引导乡镇纪检干部在线学习交流,提升业务。目前组织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专题培训3次82人次。

“立”规防灯下黑。制定和完善了《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施甸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考核办法》等13个制度。实行约谈机制,出台《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及纪委负责人暂行办法》,采取日常约谈与问题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推进各级各单位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基层纪委的监督责任。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等开展监督检查,有效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转”好主责主业。深化“三转”,规范乡镇纪检工作、针对履职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严肃整改,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工作。创新推行纪律审查片区协作机制,出台《施甸县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工作暂行办法》,搭建横向互动交流平台,建立上下联动的交叉履职机制,有效整合纪律审查力量,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工作水平。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线索,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乡镇基层办案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并通过对专项补助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为乡镇纪委履职提供工作保障。(李慧  段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