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中心组学习制度化 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7-05-24 07:35:45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迪庆州纪委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州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形式以及各项要求,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意见》明确,2017年州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安排十个专题,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将反分裂、促和谐保稳定等内容纳入学习安排。

《意见》强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州委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迪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结合起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营造迪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强大的纪律保障。

《意见》要求,各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要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及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学习、带头学习、深入学习,把抓学习的责任扛在肩上,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同时要把理论学习与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交流发言、学习考勤、学习考核、学习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到年初有个人学习计划、全年有个人学习记录,年底有个人学习总结。(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