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五力齐发”锻造执纪“铁军”

发布时间:2017-05-21 07:39:42   来源:楚雄州纪委

楚雄市纪委通过健全机构、畅通渠道、建章立制、学习培训、严格考核五项措施,齐发“五力”,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健全机构增强“合力”。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7+N”模式调整内设机构,积极整合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力量,目前,委局机关从事监督执纪的机构占部门总数的77.78%,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机关人员总数的69.23%。进一步优化调整纪律审查办案人才库,整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力量,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在全市15个乡镇建立片区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将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等40多人纳入办案人才信息库统一管理,形成监督执纪合力。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7件,初核54件,谈话函询3件,转立案24件,结案21件,给予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人,党政纪重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畅通渠道添加“活力”。积极探索破解行业身份界限障碍瓶颈,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和系统外交流渠道,制定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部门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等,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的基本条件、资格和选拔、选调的程序。畅通出口关,主要领导随时向市委汇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主动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及时把优秀干部推荐给组织,让优秀干部及时得到提拔重用。今年以来,共有5名纪检监察干部被交流到系统外,6名同志被交流到纪检监察岗位。

建章立制强注“内力”。坚持从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入手,立规矩定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先后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作风督查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六项规定》等10多项内部制度,健全学习、开会、考勤、保密、内部工作督查、财务、车辆管理使用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并建立每月工作报告、外出报备制度,不断加强对委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开展作风督查4次,共有21名纪检监察干部向市纪委报告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家底”和“行踪”的动态掌握。

学习培训深挖“潜力”。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邀请州纪委有关领导为乡镇、市属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授课,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有的放矢。同时,注重学教结合,通过选派参加上级培训、到上级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市纪委共举办廉政•道德讲堂14期,28名干部职工上台交流发言,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活动1期,分享纪检监察系统“最美家庭”故事1个,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电视专题片4场次,选派2人到州纪委跟班学习,100余人参加了省州纪委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

严格考核促进“动力”。在委局机关推行“日安排、周计划、月报告、季总结”制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提质增效。制定《干部职工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融绩效激励和干部监管为一体、日常表现和重大贡献相结合、民主评议和实绩计分相互参照的科学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专题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述责述廉大会,强化履职监督考核,既让乡镇、市属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红脸出汗”,更查找短板、促进工作。今年以来,共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和职工开展了“四项谈话”,其中: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件2人,组织提醒谈话2件2人;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述责述廉大会1次,28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现场接受询问质询,认领问题清单。(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