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压实责任 提高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7-05-10 07:37:31   来源:昭通市纪委

乡镇纪委完成换届以来,为打造一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军,永善县纪委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压实乡镇纪委责任,督促乡镇纪委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乡镇纪委的思想教育,增强基层纪检干部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引导基层纪检干部精准定位新角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引导乡镇纪委的思想认识转化到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责问主业主责上来,确保主业主责认识到位、决策部署领会到位、监督执纪执行到位。

注重能力提升,奠定工作基础。综合运用纪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乡镇纪委书记座谈和工作总结会等平台,先后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参加县纪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3次、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会2次、工作总结交流会2次,以会代训、以会检测、以会检查,全面开展问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谈话函询、安全办案、信访业务、纪律审查、“四种形态”等方面的专题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培训心得撰写和学习成果检测制度,切实筑牢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业务基础,特别是加大以案释纪力度,着力提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组织全体乡镇纪检干部参加由市纪委组织的到云南省纪检监察学院培训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吸取经验,夯实功底。

在实践中锻炼,在指导中提高。进一步完善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管理能力,着力发挥县纪委在案件审理、案件检查、信访初核、党风政风监督、纪律审查等方面的言传身教作用,速度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注重整合片县乡纪检力量,在集中办案、集中检查、交叉检查、纪律审查等具体工作中指导乡镇相互学习、补齐短板,交流互动、共同提高,整体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综合能力。

传导工作压力,汇聚保障力量。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督促乡镇党委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督促乡镇科级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深入落实乡案县审制度,确保乡镇自办案件纪律审查关。(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