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元谋县坚持念好“明”、“细”、“严”、“重”“四字诀”,从严从实把好干部廉政审查关。截至目前,共对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等645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
审查范围“明”。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申报表彰的先进个人(集体)、拟提拔任用(交流)干部以及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的人员都要经县纪委进行廉政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内容“细”。进一步细化审查内容,将审查对象是否存在信访举报及处理情况,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问责、是否涉及案件查办、是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反映等情形列入廉政审查范围。
审查程序“严”。进一步严格审查程序,涉及廉政审查事项,由县纪委组织宣传部具体负责办理,将收到的征求意见函分送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审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审查,由分管的副书记审定之后,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审查意见。
责任追究“重”。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各审查相关室对审查内容的意见分别进行签字,对审查内容签署的意见不实,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杨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