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扎实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2 07:43:56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楚雄州纪委通过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注重结构四措并举,强化“四个确保”,扎实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

认真研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成立了楚雄州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就评选推荐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的名额、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确保评选推荐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精心组织,确保推荐落到实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分头落实的方式分别负责州纪委机关、州直部门纪委(纪检组)、10县市纪委的评选推荐工作。要求各评选单位在确保拟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基础上,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评选推荐工作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做到优中选优。对拟推荐的对象,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在县市级和州级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多方监督。

严格程序,确保评选公开公正。严格要求各评选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评选推荐出9个先进集体单位、9名先进工作者、7名嘉奖初步候选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审核,按评选规定推荐了4个先进集体单位、6名先进工作者和6名嘉奖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将评选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纪委。

注重结构,确保评选统筹兼顾。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对各县市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量化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较好地处理了初选名单中县市级以上单位和科级干部过多等问题。在上报省纪委4个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中,乡镇纪委1个、县纪委1个、市纪委1个、州纪委1个,各占25%,先进工作者和嘉奖人选的推荐评选在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兼顾到州、县市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王丽萍 申玲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