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注重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5-01 07:40:57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元江县纪委三举措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对纪检干部严管厚爱,真管真严。

警示教育常敲警示钟,摒弃特权思想绷紧廉洁弦。县纪委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学习会和OA学习平台、发送手机廉政短信等形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摒弃特权思想,牢固树立纪检工作无小事、律人者必先自律的思想意识,把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环节。

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织密自我监督防护网。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制定完善了《元江县纪委市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由组织宣传部履行干部监督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内部督查,把干部监督贯穿于教育培养、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和履行工作职责的各个环节,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

抓早抓小抓苗头,小题大作防止小错酿大错。把查找问题的“显微镜”和“放大镜”首先对准自己人,把“三严三实”要求常态化,用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干部必须坚决不做。比如迟报一次报表在外人看来也许算不上事,但对于纪检干部来说,作风纪律无小事,再微小的差错也是错误。近期就有3名因不够细心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纪检干部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其中就有迟报报表这样的“小事”。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这是一堂生动而难忘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牢固树立纪检工作无小事的观念,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自觉维护好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望和形象,努力成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