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推行个人工作日志考核 压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7-04-28 15:58:51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创新管理方式,不断强化机关内部管理,通过“四步”考核,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干部个人自考。制定《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将各部室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人、每个月,要求每名干部月初制定每月工作计划,每天详细记载工作日志,实行痕迹管理。按照“周清月结”工作要求,对照月初工作计划,一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根据工作成效进行自我考核,填写考核分数及等次。

部室成员互考。各部室的同志在每周填写工作日志后,由各部室负责人将各自的工作日志交由部室成员进行交叉考核,成员之间根据平时表现及工作情况,结合工作日志自考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予以考核认定,并将互考分数及等级记载在被考核人的工作日志上。

领导分级考核。按照干部管理层次,各部室成员的工作日志每周交由部室负责人考核,部室负责人的工作日志交由分管常委考核,分管常委的日志交由分管副书记考核,最终,分管副书记的日志交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考核,形成层层考核,阶梯评价的格局。

集体讨论考核。在前“三考”的基础上,每名干部的工作日志被分级进行考核并定相应的等级,年终,干部个人及部室负责人分别填写《个人年度工作业绩登记表》和《部室年度工作业绩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提交纪委常委会进行讨论考核,作为干部及部室年度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

“通过采取‘四步’考核,分级管理,有效激励了干部的工作热情,不断提升了干部的内在动力。”该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张媛媛 张兴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