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点亮“四盏灯”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4-27 08:04:17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始终秉承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拉出“红线”,架起“高压线”,点亮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四盏灯”,严防“灯下黑。

宣传教育点亮“警示灯”。一是适时召开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党章、党纪法规等内容,时时为干部补“营养”。二是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由各委室部办负责人、外出学习培训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时时为干部充“能量”。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各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树“廉洁家风”活动,时时为干部敲“警钟”。四是充分利用易门廉政网、OA 系统、短信、微信等平台,集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新政策、新动态、新经验,时时为干部树“标杆”。今年以来,召开职工学习会议5次,参会人员236人次;组织交流工作经验8人次,参会人员231人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参加人员147人次;开展树“廉洁家风”活动1次,参加人员61人次。

制度建设点亮“无影灯”。今年以来,制订了《易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委部室办2017年度考核办法》《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2017年度考核办法》《易门县纪委监察局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试行)》《易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督促办理暂行规定》《易门县纪委书记监督执纪专题会议制度》《中共易门县纪委 中共易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理办法》和《易门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完善了《易门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负责联系单位工作沟通协作办法》和《易门县纪委监察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原有的制度,让权力在强光下运行。

监督检查点亮“探照灯”。一是强化对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针对纪律审查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一步严明执纪审查工作纪律,强化工作流程监管,严格工作人员行为,不断推进执纪审查规范化建设。二是拓展对干部职工的监督范围,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家属。盯住重要事项、重要场所、重要时段,对干部外出及婚丧嫁娶报备、下乡交纳伙食费、工作日不饮酒、“八小时”外活动等情况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开展作风检查6次、干部职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清查1次、“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1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考核奖惩点亮“红绿灯”。综合采用自查、集体考核、领导评分等方式,对机关各委部室办、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年度工作情况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干部选拔任用、目标任务综合考评结果运用挂钩,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当年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资格亮“红灯”,并对委部室办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考核成绩优秀者,当年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亮“绿灯”。今年以来,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推选出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1人。 (普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