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运用违纪典型案例教育警示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7-04-24 15:05:46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近年来发生在纪检监察系统的违纪案件充分表明,“天涯无净土”,纪检监察机关绝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绝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总结反思,汲取深刻教训,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会议强调,忠诚干净担当,是共产党人最为可贵的政治品格,也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是否合格的首要标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绝对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奋发有为,敢于较真碰硬,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抓监督执纪,从严抓正风肃纪;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规定和程序来办事,坚决避免外界的干扰和影响;要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不用“公权”来干“私活”,把握政策,客观公正地依据政策处理问题,做到一是一,二是二,实事求是,秉公执纪;要时时、处处、事事注意自己的“小节”,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防止被“围猎”。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严守政治纪律的表率、发扬党内民主的表率、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敢于担当责任的表率、维护班子团结的表率、坚守清正廉洁的表率;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严控自由裁量权,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记录、留痕迹;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问责。(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