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抓实纪检干部教育管理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4-16 11:04:31   来源:红河州纪委

金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四个结合,在为提高业务技能“加餐”,努力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强筋壮骨”的同时,加强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防“灯下黑”。

强化理论学习,补充“钙能量”。积极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在委局机关开设“党课讲堂”活动,安排委局领导、各室负责人及干部职工轮流讲课,内容涉及执纪审查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新政策的解读以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同时,每周确定一个学习专题,由相关部室主任主讲业务知识;每月安排一次学习讲座或体会交流;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评比。集中政治“补钙”,业务“充电”。

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免疫力”。抓早抓小,突出警示作用,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和纪律意识。主要领导深入讲解并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及云南省“实施办法”,为全体纪检干部亮起工作遵循、工作标准,要求用《规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将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作为单列专题纳入培训内容,召开专题培训会,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学习,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零距离”旁听庭审、观看《严防灯下黑》等警示教育片,进行常态化警示提醒。

拓宽监督渠道,检验“阳光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宽外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电话、信箱、微信、网络等举报平台作用,多渠道掌握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同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及时从严查处,公开通报曝光。

健全制度体系,构筑“防火墙”。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组织一系列的测试、竞赛和学习讨论活动,让“纪律”“准则”牢记于心,外化于形;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和制度,推进监督执纪权利网格化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