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四力并举”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4-10 07:40:51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姚安县纪委在提升“免疫力”、规范“约束力”、强化“执行力”和凸显“震慑力”上下功夫,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纯洁队伍,树好形象,严防“灯下黑”。

抓教育提升“免疫力”。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执纪素养专题培训10期,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次。坚持在每周一干部职工例会上,由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解析《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讲解工作业务,受教育人数达126人次。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1期80余人。

抓制度规范“约束力”。建立健全《姚安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姚安县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姚安县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姚安县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等27项制度规定,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抓监督强化“执行力”。严格执行《姚安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实施机关内部督查机制,坚持每月由1名县纪委常委带队开展内部纪律作风督查。同时强化“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增强执行“八项规定”和“六大纪律”的意识,做到自我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今年以来,共适时开展内部纪律作风督查5次。

抓纪律凸显“震慑力”。按照“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从严从实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问责或通报批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震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