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四项机制助推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09 08:12:10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元谋县纪委把信息工作作为展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平台和体现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建立报送数量定额、培训指导、统计通报、考核奖惩等机制,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建立报送数量定额机制。明确各乡(镇)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4条,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委局机关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3条。并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委局机关各部(室)每月至少报送1篇高质量的综合类、经验类、问题类纪检监察信息或调研报告。

建立培训指导机制。从全县选聘37名纪检监察信息员,制定办法,规范信息员管理。建立信息员微信、QQ交流群,不定期地对近期信息写作要点、方法技巧等进行探索交流。此外,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业务知识培训等平台,邀请州、县纪委信息业务骨干就信息写作作专题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建立定期统计通报机制。每月通报1次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通报1次信息采用情况。对信息报送、采用排名末位的单位,由协作区领导提醒约谈主管领导及负责人。对长期不报送信息、敷衍应付或漏报、瞒报、迟报重大紧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责成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至目前,县住建局等4家单位因长期不报送信息被全县通报批评,分管领导被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各乡(镇)全年至少在州级以上刊(播)2篇,县级刊(播)4篇;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全年至少在州级以上刊(播)1篇,县级刊(播)3篇;委局机关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全年至少在州级以上刊(播)2篇,在县级刊(播)2篇。未完成上报信息任务数及采用数的进行相应扣分,对超额完成信息采用数的进行加分。(杨永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