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

发布时间:2017-03-22 07:33:14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宁蒗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宁蒗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宁蒗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县直部门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两份文件,严格按照规定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

严把条件关。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直部门纪委书记提名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和公务员身份,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严把储备关。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直部门纪委书记提名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和其他一般干部提名县纪委会同乡(镇)党委、相关部门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

严把程序关。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直部门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提名和考察。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和其他一般干部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乡(镇)党委、相关部门为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提名和考察。提名和考察主要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提名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严把任职关。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的任免程序根据考察情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向县委报送请示,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有关规定办理。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和其他一般干部的任免程序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有关规定办理。(马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