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履行责任,强化自我监督,树牢严格自律标杆,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律己,争做从严治党的排头兵。
助推主责落实,抓紧“牛鼻子”。县纪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协助县委制定《西畴县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履责办法》,采取“九步工作法”推行派单履责,建立“一人一档”全过程记录履责情况,层层压实责任,初步实现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履责。配合县委实施《西畴县四套班子成员日常教育监督办法(试行)》和《西畴县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强化监督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实现科级干部述责述廉全覆盖。2016年共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61人,述责述廉494人,诫勉谈话11人,提醒谈话55人,约谈11人次、谈话函询24件次,对988名换届人选进行了廉政把关。
从严执纪监督,当好“啄木鸟”。切实履行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从严抓好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正反面教育,广泛开展《准则》歌“两个同唱”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坚持重要节点重点督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小金库”专项整治,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围绕州列“三个三十”重点项目、“五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采取直接检查、分级检查和分片检查的形式,切实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线索反映集中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2016年立案27件29人,结案28件30人(上年结转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实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实现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全覆盖。
持续改进作风,坚守“生命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着力点,实行作风建设监督常态化。通过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化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封堵权力寻租空间,切实净化政治生态。2016年组建6个巡察组分两轮对2个乡(镇)和4个县属部门开展巡察,发现和整改问题79个,移交问题线索19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5人,调查核实并建议作出组织处理科级干部2人,问责5人。
强化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的自我监督,建立完善《西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西畴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20余项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每周一人、轮流授课、交流心得、领导点评”的要求,利用干部职工例会,各室(部)、纪工委负责人轮流领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各室(部)、纪工委坚持执行“周计划、周总结”制度,每月在委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激情之星”评选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年终组织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机关各室(部)、派出各纪工委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四有”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大力推行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和乡(镇)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账制度,督促基层纪检监督组织履职尽责。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违反党纪国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查处,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2016年共集中学习34次,开展专题培训2期,选送到上级培训39人次,跟班学习7人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2人,交流31人,约谈提醒12人次,给予问责处理3人,党纪处分1人。(王昌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