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覆盖”培训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7-02-25 08:35:1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三转”,全面提升全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和综合素质,2月20日至21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共100余人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专题培训。

丽江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在开班式上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的新部署要求,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真正与私心杂念、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决裂,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专题培训班紧紧围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巡察工作、依纪依规治党、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内容展开。各专题都由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授课,市纪委领导也走上讲台,结合工作经历,结合案例进行细致讲解。

培训会指出,乡镇纪检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坚实基础。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矛盾,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和完善。一些基层领导认识还不到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纪检干部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等等。

培训会要求,各乡镇(街道)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三转”为契机,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从思想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法纪意识;乡镇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须先守纪,律人者必须先律己”的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热爱纪检工作岗位工作,勤勉实干,认真务实、尽职尽责;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职,用“亮剑”的精神做好党的卫士;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树立“有责才有为、有为才有位”的意识,热爱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作为,确保自己负责的工作落实到位;要真正做到丢掉私心杂念投入工作,敢于放下面子说真话,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做到监督到位、执纪公正、问责有效,做一名敢于担当的、勇于“亮剑”的纪检监察干部。(卢朝忠)